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青年部是全国可拓学研究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学术组织机构,隶属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宗旨
为团结和组织广大青年可拓学科技工作者,促进可拓学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年轻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可拓学的学术交流,特组建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青年部,制定本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章程》为依据,凡与上述两文件有矛盾或有修改时,本条例服从上述两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主要任务
1.在可拓学研究领域发现和培养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年轻的学科和专业带头人;发现和培养—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年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队伍;
2.改善可拓学研究成员的队伍结构,为促进青年人才的持续成长、不断涌现提供条件支持,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贡献、提高整体水平的环境;
3.在青年中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可拓学的理论研究、应用和发展,为青年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交流气氛;
4.积极参与可拓学研究的相关研讨,为可拓学的发展提供建议;
5.相互之间密切交流与合作,争取尽快出高水平的理论和应用成果。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青年部每两年换届一次。换届时,应由上届青年部与上级委员会采取民主协商、充分酝酿的方式,征得委员会同意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定。青年部任期内个别人员的调整,包括更换、增补、免任,由青年部提出,报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六条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青年部实行上级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部长由专业委员会任命,由部长负责青年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员应逐步建立符合学会自身规律,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青年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秘书长1名,会员若干人。
第八条青年部会员应在从事本领域科研、教学、生产、管理,并热心学会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第九条青年部负责以下活动
1.参加可拓学的学术会议,组织学术研讨活动;
2.制定和研究青年工作部的工作计划;
3.针对本行业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等组织专题学术研讨,以推动可拓学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凡承认本青年部条例,并符合会员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一条会员条件
1.青年部会员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会员;
2.40岁以下从事相关行业的可拓学研究者;
3.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或高年级在读本科生;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青年部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
3.优先参加青年部组织的活动;
4.优惠取得青年部的有关资料;
5.遵守青年部条例,完成青年部委托的任务;
6.积极参加青年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1.青年部基金(成立青年部基金会);
2.个人或企业、事业单位资助和捐赠。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本青年部讨论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可拓工程专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本青年部。